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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越南会计准则的比较及趋同探析

作者:时间:2013-03-19点击数:

作者:蒋琳玲 、黄秋培 、黄攀    文章来源:《商业会计》,2012年第13期
       
摘要:中越两国在地域上相邻,在经济交往上也比其他东盟国家要多,都处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中,随着两国投融资活动的增加,对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理解性和会计准则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促进两国会计规范的相互认可和趋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在趋同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正视并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为两国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中越财务报告准则 相似性 差异性 趋同
       
一、中越财务报告准则比较
       
(一)中越财务报告准则的相似性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有四个涉及财务报告方面的准则,而越南会计准则中主要有三个涉及财务报告方面的准则,两国财务报告目标相似,都包括受托责任观;财务报告构成相似,都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 并且都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中越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性比较
       
在财务报告的名称上, 越南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都称为财务报告, 而我国在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称之为财务会计报告。 在财务报告的定义上, 越南的财务报告是指根据一定的结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国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在财务报告构成上, 我国比越南多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中越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两国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质量, 进一步推动两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中越两国财务报告的进一步趋同, 必将提高两国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特别是两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避免由于两国会计规范差异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提高财务报告的公认性、权威性和实务可操作性,为投资者提供明晰、 易懂、 可靠的会计信息,帮助他们进行经济预测 、决策 、分析,推动两国经济的发展。
       
(二)有利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促进双方资本的自由流动, 加快双边经贸发展
       
目前中国是越南最大的贸易伙伴, 近年来两国双边贸易迅速发展,双边贸易额不断增加,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两国的经贸往来仍将不断加深,会计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中越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能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更好地促进资本市场信息交流,从而促进双边贸易不断向前发展。
       
(三)促进双边会计协调 ,为推动中国—东盟区域会计协调做贡献
       
目前中国—东盟会计协调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而按区域经济与国际经济合作相关理论,区域内经济—体化的发展与区域内各国经济政策的合作与协调密切相关,要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一步发展,势必要求区域内的经济政策不断协调发展,中越两国经贸往来较为密切,两国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是一种有利尝试,有利于推动双边会计协调,并为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内的会计协调作出贡献。
       
(四)有利于促进对中国—越南会计相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北部湾经济合作进一步推进的经济背景下,加强两国会计趋同进程是实现两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财务报告反映了企业比较全面、比较综合的会计信息, 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虽然很重要,但是规范会计信息生成的会计法规制度以及在会计实务中遇到的各种现实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中越两国的经贸往来必然要求两国的会计法规制度作出相应的变化,解决两国经济交往中面临的会计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五)有利于加快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跨国经济贸易活动越来越多,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越发紧迫。 2009 年 6 月,由金融稳定论坛(FSF)改组形成的、以20 国集团 (G20) 为成员国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瑞士巴塞尔举行成立大会, 决定设立标准执行委员会以促进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会计准则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近年来,中越两国都发布、 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我国在 2010 年 4 月由财政部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进度保持同步。我国已公布的 38 个准则中有不少内容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或相近,越南已公布的26个准则中也有部分内容是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只不过他们的步伐要慢一点,未及时反映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但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还是十分明确的。
       
三、中越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具有权威性的区域会计协调组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虽然已在进程之中,但中国与东盟的会计协调尚未提上日程,中国与东盟之间(包括中越之间)也还没有成立相关的会计协调机构,在这一区域内比较有影响的会计组织是东盟会计师联合会(AFA),但由于会计环境的差异,使得AFA 缺乏必要的权威。
       
(二)中越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与中越两国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一个国家在制定会计规范时,会结合本国的政治、经济、历史等因素来制定, 会计规范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利益, 并且是为该国的经济发展服务的,因此,中越两国的会计协调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标准的国家化, 更重要的是它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国家利益,两国会计协调的实质是两个国家的经济利益甚至是政治利益之争。
       
(三)信息来源渠道狭窄
       
在中越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战争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信息来源渠道较窄,信息传递不及时,使准则趋同的相关工作出现滞后,甚至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
       
(四)部分报表项目的计量口径不同不利于两国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从越南会计准则来看,2003 年以前主要采用单一的计量属性即历史成本,2003 年以后开始引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越南现行的 26 个会计准则中有8 项直接或间接地提到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来看, 我国则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为核心,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和现值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在我国现行的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中至少有17 项直接或间接地提到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使得两国在一些资产、负债、利润等方面的列示具有较大差异, 如我国对于一些资产允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而越南没有相关规定, 资产减值范围及核算的差异等,这些差异使得中越两国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仍有一定的背离。
       
四、中越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对策
       
(一)成立中越会计准则协调组织———中越会计联合会
       
建立高层趋同会谈机制, 由两国趋同总负责人定期参加,着重讨论财务报告准则中两国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并在两国国家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初步形成中越财务报告趋同框架。同时可以开通网上咨询论坛,让广大群众与制定者零距离交流,让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到准则制定中来,让使用者更容易接受,提高趋同框架的可操作性。成立中越财务报告咨询小组,由会计职业咨询团体、 财务报表编制者、使用者、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相关成员组成, 提升小组的专业权威性,就趋同框架提供专业评估与咨询,就是否予以认可和采纳提供建议,并做好财务报告准则的跟踪研究与意见反馈工作。成立中越会计管制委员会, 由两国代表组成, 负责审批中越财务报告咨询小组提交的采纳建议。 如果中越财务报告咨询小组与中越管制委员会有分歧,可以把分歧内容发布到网上,由广大群众在论坛讨论, 供两机构借鉴与参考。 也可以直接提交中越高层会计论坛进行讨论,要充分保证趋同框架的公正公平性。
       
(二)尽量兼顾国家利益与中越两国的共同利益
       
越南和中国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两国在地域上相邻,在经济交往上也比其他东盟国家要多,都属于欠发达国家,都处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应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扩大经济交往,为两国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两国会计准则的协调、趋同为中越之间的经贸往来创造了良好条件, 有利于两国投资、融资等活动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民富国强,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在世界上增加话语权。
       
(三)拓展信息交流渠道,加强两国会计信息交流
       
越南财政部1998 年设立了越南会计协会,我们国家设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两国的会计信息交流既可以通过专业组织、学术团体进行交流,也可以进行中越企业之间的友好访问和交流,可以定期举行会计信息交流的相关活动, 也可以有针对性的对某些内容进行临时交流;通过多种方式的信息交流,互相学习经验,推广成功的做法,汲取教训,少走弯路,促进两国会计准则的趋同。
       
(四)促进两国会计规范的相互认可和趋同,尽量统一报表项目的计量口径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一步发展, 对会计准则的要求提高,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仅仅要求企业内部、国内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而且要求在不同国家之间也要有一定的可比性。 中越财务报告趋同是一个过程,百分之百的相同不一定可行, 要坚持“趋同是第一步, 等效才是目标” 的原则,而如果目标一致两国之间的具有保护作用的准则可以相互认可。 

       参考文献:
1.刘玉廷.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架构、趋同与等效[J].会计研究,2007 ,(3).
2. 蒋峻松 , 卢漪 , 马静秋 , 张鸣 , 肖俊 . 中国—东盟会计区域协调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J].国际商务财会,2009,(2).
3.梁淑红.越南会计准则———越南会计国际化的里程碑[J].东南亚纵横,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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