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到云县法院座谈交流

作者:时间:2014-08-30点击数: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到云县法院座谈交流

 


 

近日,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曾粤兴教授来到云县人民法院,与各政法部门干警进行互动座谈交流,座谈交流主要围绕刑事法学理论、司法实务、执法办案等方面展开,座谈会由云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永刚主持。法院、检察院、公安干警等40余人到会座谈交流,大家认真听取了曾教授的精彩讲授。

 

作为刑法学界资深学者,曾粤兴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特聘教授、国家法官学院云南分院兼职教授等诸多职位。曾教授有着深厚的学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开阔的视界,对毒品犯罪等领域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

 

教授在与干警们的互动交流中,干警们积极踊跃发言,围绕着法院、检察院、公安工作实践中产生的争议问题纷纷提问,向曾教授“取经”学习。他们有的向曾教授请教对当前我国进行司法改革以及改革试点工作的看法,有的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有的针对法律法规适用上的困惑,也有的提出了一些对认识理解法律理论产生的疑问。对于这些问题,曾教授结合刑法理论、司法实践以及具体案例,逐一给予了大家详细的解答。座谈交流的气氛热烈而活泼,曾教授语言诙谐幽默、妙语连珠,全场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他为大家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精神盛宴。

 

曾教授在座谈交流中,首先对当前我国进行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度的剖析,指出了进行司法改革的必要性,结合国外的司法制度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从理论层面与制度构建上高屋建瓴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使大家对司法改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随后曾教授结合具体案例向大家讲述了如何考量定罪与量刑、自诉公诉化、毒品犯罪中的证据认定、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等问题,都使大家受益匪浅。

 

 

(上图为曾教授对干警提问进行解答)

 

座谈会最后,院长黄永刚总结了此次座谈交流活动:“十分感谢曾教授的授业解惑,曾教授对干警们提出的疑问、执法办案中的困惑都给予了深入的解答,为大家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授课,传递了司法的理念、法律的正义,升华了大家的思维认识,曾教授的讲授会让我们每一位干警都受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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